这种行为,影响轻则破坏婚姻家庭,重则危害社会造成巨大动荡!
试想一下,如果未来,律师们大量成立这种组织,洗脑狂热的组织成员,对男性们,甚至是男性对女性们的婚姻诈骗,那么这个社会还有爱情可言吗?
就算是有真爱在,那么双方都会活在这种巨大的阴影之下,深怕哪一天自己的财产全部被对方骗去!
那将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社会?
这真的是我们司法机关,政府想要看到的局面吗?
所以我认为,宁红律师的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极其的恶劣,根据现有证据,完全可以判处组织邪教罪,诈骗罪以儆效尤!
同时,我还认为金瀚律师事务对宁红律师的行为进行了包庇,作为一个顶层律师事务所,竟然纵容其进行如此庞大的违法犯罪活动,是否是授意行为?或者提供了法律支援?
这一切我不得而知,我也欢迎金瀚律师事务所对我的疑问进行回应,甚至给我发律师函也无所谓。
审判长,我的最终陈述完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