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林默的要求,播放了第一个视频。
第一个视频是一个餐馆的视频录像,录到了蒋段夫妇和施工队老板一起进入餐厅包厢的情景。
播放第二个视频,又是将段夫妇一同出入一个餐厅的画面。
直到第三个视频,都是如此,每一次都不是不同的餐厅,但聚餐的都是两人。
播放完三个视频后,林默说道:
“审判长,我刚刚从之前的被告的律师的论述中的得知,施工队老板说自己和将段夫妇不熟,那么这几段录像如何解释呢?”
“毕竟他们看上去有说有笑的,双方非常的熟悉。”
说完,施工队的老板脸色黑了下来。
张恒反驳道:“难道吃两次饭就能够证明他们很熟,有利益纠缠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