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武时也是如此,头次举枪,就把自己给举晕了过去,李桃歌醒来后洗了把脸,第二天照旧,晕是不晕了,时间也与日俱增。
喘匀气息,李桃歌将长枪交与左手,依旧是简简单单的平举,依旧是脊梁绷的笔直。
老孟说过,月棍,年刀,一辈子枪,想要把枪练到炉火纯青,几十年都未必能做到。那些用剑作为兵器的憨货,看起来风流潇洒,上了战场,人和剑一同丢出去,连胡蛮的马都碰不到,一丈以外就被长兵器穿成了肉串,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。
普通士卒,一般会挑选长刀作为趁手兵器,蛮子儿时能骑羊,引弓射鸟鼠,岁数稍微长些则射狐兔。生在马背,长于马背,无论男女,无论老幼,都能骑烈马,挽强弓,举国皆兵。
长刀,则是迎战蛮子骑兵的最大杀器!
李桃歌独爱枪。
因为便宜。
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,对于身外之物格外吝啬。
打造一杆枪,最多需要两斤精铁,长刀则最少需要五斤,李桃歌精打细算惯了,虽说这笔钱不用自己掏,但国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,又不上阵杀敌,用枪还是用刀,只能耍给马儿看,所以能省则省。